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发布化学药品注册分类改革工作方案的公告》(2016年第51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药品注册申请表报盘程序进行了调整,现予发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启用。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申请人申请药品注册须提交由新版《药品注册申请表报盘程序》生成的电子及纸质文件。新版《药品注册申请表报盘程序》请登陆www.cfda.gov.cn下载。

特此公告。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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