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上午,阿里健康发布公告,称即日起与阿里巴巴集团旗下天猫签订为期三年的服务协议,独家运营天猫医药保健电商业务,并收取服务费用。
根据服务协议,阿里健康应向天猫提供包括天猫医药保健电商业务招商、客服、运营等在内的外包及增值服务,天猫则向阿里健康支付服务费用,金额为商户向天猫主体支付费用的21.5%。
公告显示,双方还在积极探讨将“重大业务部门保健食品、膳食营养补充食品及传统滋补营养品业务”注入阿里健康的可能性,并可能在最短的时间里达成最终协议。
同时,公告中还强调,由于目前我国正在完善制定《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并就《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因此中国医疗及医药保健行业存在极大不确定性。因此,在购股协议截止日期后,不再续延收购交易。“最终截止日期未获延展,购股协议已自最终截止日期于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一日届满后自动终止且建议收购事项已经失效。”
今年一月,连锁药店养天和起诉药品电子监管码违法,矛头直指阿里健康,2016年2月21日晚间发布公告表示,将正在运维的药品电子监管网移交给国家食药监总局,移交业务正在交接中,但阿里健康也在声明中表达,不会放弃参与健康和医药改革的初心和坚持。
据知情人士透露,上述情况让阿里健康对相关政策可能会引发的业务形态变化提高了关注,加上收购交易迟迟未能达成,阿里健康转而通过和天猫签订服务协议,实质上获得了天猫医药保健电商业务的独家运营权,也得到了稳定的收入来源(医谷注:根据阿里健康2015年11月23日发布的中报显示,电子监管网的运维是阿里健康收入几乎全部来源)另外,阿里健康还可能获得滋补保健品业务。在失去药品电子监管网运维服务后,阿里健康的收入将主要来自于天猫医药馆的运营,因此,阿里健康实无必要再延续此前的收购交易。
2016年1月4日,阿里健康宣布就阿里健康收购天猫医药馆事宜最终截止日期由2015年12月31日延长至2016年3月31日或双方协定的较晚日期。
2015年4月,阿里巴巴集团宣布和阿里健康达成最终协议,转让天猫在线医药业务的营运权给予阿里健康,以换取阿里健康新发行的股份和可转股债券。
2015年7月,阿里健康正式向香港联交所递交申请文件,启动收购阿里巴巴转让旗下天猫在线大药房交易平台业务营运权的程序,根据当时阿里健康递交的通函显示,根据协议阿里健康申请定向发行32.7亿股股份及本金总额为21.6亿港币的可转换债券4.1亿股,以换取天猫在线大药房交易平台运营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