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国务院发布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出了理顺医疗服务价格的指导意见,要求:

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目标,按照“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原则,积极稳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同步强化价格、医保等相关政策衔接,确保医疗机构发展可持续、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负担不增加。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结构变化为基础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到2020年基本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落实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市场调节价政策。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实行分类管理,对市场竞争比较充分、个性化需求比较强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其中医保基金支付的服务项目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谈判合理确定支付标准。进一步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发挥医保控费作用,药品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

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一直是公立医院发展痛点之一,公立医院无权按市场规律自行制定收费标准,医疗服务价格标准落后于社会发展速度,已经成为严重制约公立医院运行和生存发展的重要因素。

就以笔者所在的梅州市为例,现在执行的收费标准是20074月颁布的,8年至今未动!在这8年中,无论社会物价水平还是工薪阶层收入,都发生了巨大变化,可是唯独医疗收费标准一成不变。

政府为什么不愿或者不敢调整收费价格呢?主要辞令就是:群众对“看病贵”意见很大,再提高收费价格,会加重“看病贵”,为了避免矛盾的激化,政府对医疗收费采取了“鸵鸟政策”,一直对调整收费标准避而不谈,其结果,给医疗事业的发展带来了极大伤害。重庆医疗服务价格调整风波就是前车之鉴。

医疗服务价格低导致公立医院运营严重畸形。2007年,当时的总体物价水平约为现在的40%,人员工资水平约为现在的1/3,假定当时医疗收费价格是合理的,那么,以一台手术为例,当时一台手术足以支付所有的医疗物资成本及参与手术的人员工资,医院也能提取一定的毛利作为结余。而现在,由于人员工资增长及医疗成本上升,医院要实现成本平衡,必须由相同的人员做三台手术,收支才能平衡。

医院为了维持正常运转,必须节约成本,其中一个最重要的手段就是严格控制医务人员数量增加。现实情况也的确如此,几乎所有医院的业务收入、床位数、诊疗人数、手术例数都在增长,唯独医疗人员数量不增加,医疗工作人员数量增长远远落后于医院业务量增长。显然,在收费标准不变、工作人员数量不变的情况下,要想提高人均业务收入,只能薄利多销、增加工作量。

笔者联合业内人士做了一个小调查:某三甲医院主任医师从星期一到星期五,平均每日手术例数达3.8台,最多一天达7台,天天在手术室吃盒饭,七八个小时没有去上厕所,这种高强度、严重透支体力的超强劳动,唯一目的就是为了弥补收费低廉的后果。广州某大型三甲医院的急诊科副主任连续值班达76小时,最后累死在岗位上。由于外科系统手术量大,内科系统诊治病人多,医生与病人基本上没有交流的时间,因此特别容易出现疏漏和差错,这也给医疗安全埋下重大隐患。

医生猝死事件已发生多例,表面看是孤立事件,但深层次原因就是医疗收费标准过低。笔者是医院院长,深有体会,由于人员工资福利是医院支出的大头,多一个人就多一分工资负担,而由于医院收费低廉、没有提高,院长们都不愿意多招人,只有通过不断加大医生的工作负荷,才能实现效益最大化,用扭曲的“薄利多销”来实现医院收支平衡,保障医院正常运转。

国务院刚刚下发了理顺医疗服务价格的指导原则。说句实在话,合理的医疗收费标准是保证医院正常运转甚至生存的重要条件,各级财政、物价、卫生主管部门,不能再对此事麻木不仁、无所作为了,应该加快着手对医疗收费标准作出适当调整,不要再让院长们像“周扒皮”一样剥削医务人员了,不要再让医院靠榨取医务人员的剩余劳动价值来获取收支平衡了。不然的话,一场医改换来的是医务人员身体严重透支,甚至猝死岗位,这样的医改也未免太残酷了吧!

作者简介:吴志光 广东省丰顺县中医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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